上海户口变更包括姓名变更,婚姻状态变更等,需要到居住地户籍管理科进行变更操作
需要更改以下内容的上海市居民
更改姓名
更改性别
更改民族
更改出生日期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改出生地
更改其他户口登记项目
上海市户籍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证 明 材 料 | 材 料 说 明 | |
更改姓名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未满18周岁居民申请变更姓名的,须提供: 1、生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2、与生父母的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居民户口簿》等) 3、生父母共同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或有其生父母达成一致意见,民政部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公证等法律文书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姓名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 1、因父母离婚、再婚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离婚证》或《结婚证》 | |
2、因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收养证明 | ||
3、因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单位(学校)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重名情况证明及职工(学生)名册(须注明公民身份证号) | ||
4、因出家、还俗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加盖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印章的《佛教教职人员办理姓名变更证明》 | ||
5、因归宗原因申请更改姓氏的,须提供祖父等父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能反映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 ||
6、未满18周岁居民,因父或母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父或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有效判决书 | ||
更改性别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 ||
更改民族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区、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更改民族证明 | ||
更改出生日期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干部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应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出生日期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加盖单位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 |
4、单位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书 | 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 |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公民身份号码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 ||
更改户主 | 1、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填写的《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1、集体户变更户主,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2、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死亡,须全体户内人员联合签名的同意更改户主的申请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签名)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变更户主除外) | ||
3、房屋有效权证 | “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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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更改后的户主与户内人员关系凭证 | 能明确反映的不需提供 | |
更改籍贯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籍贯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 1、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及与父亲的关系证明 2、行政区划调整证明 3、申请更改为台湾籍的,区(县)台办同意更改台湾籍的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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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出生地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出生地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行政区划调整证明 | |
更改其他户口登记项目 |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
3、相关项目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 1、更改文化程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境外颁发的证书需提供翻译件); 2、更改婚姻状况的,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丧偶的需提供一方死亡证明; 3、更改服务处所和职业的,须提供《工作证》、单位证明,无业的需提供《就失业证》或《劳动手册》或《退休证》等; 4、更改本市(县)其他住址的,须提供有效房屋权证或实际居住凭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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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办理或与事实不符的,户口登记项目一律恢复原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
上海居民户口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常住户口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
2、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常住户口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
2、申请材料不齐全;
3、申请人在户口申报事项中有违背事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批准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批准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出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
2、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上海市派出所地址及电话一览
1.徐汇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徐汇区/番禹路865号
联系方式: 2303713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2.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
地址: 黄浦区/福州路185号
联系方式: 2202392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3.闸北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闸北区/天目中路578号二楼
联系方式: 2204055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4.长宁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长宁区/威宁路201号接待大厅
联系方式: 2303919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5.静安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静安区/胶州路415号
联系方式: 2217765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6.虹口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虹口区/大连路839弄2号3楼
联系方式: 2303256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7.黄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黄浦区/河南南路660号
联系方式: 2303427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8.杨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杨浦区/平凉路2057号
联系方式: 2217061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9.浦东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边境证、准迁证)、
浦东新区云山路1500号(户口咨询)
联系方式: 合欢路22045072、云山路22045660
办理时间:
合欢路: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云山路: 周四9:15-11:30;14:00-16:00
10.松江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联系方式: 2406671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1.宝山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宝山区/铁通路516号(准迁证、边境证)、
宝山区克山路199号(户口咨询)
联系方式: 铁通路:56604991;克山路:28950083
办理时间:
铁通路:周一至周六8:30-11:00,13:30-17:00;
克山路:每周二、四8:30-11:30
12.青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联系方式: 6971419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00
13.崇明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2楼
联系方式: 3936005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00-17:00
14.奉贤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奉贤区/解放东路58号(临时居民身份证、边境证)、
八字桥路676号(户口咨询、准迁证)
联系方式: 33611510
办理时间: 解放东路:周一至周五8:30-11:30;
八字桥路:周一至周五13:30-17:00
15.普陀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普陀区/大渡河路1913号
联系方式: 2204952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6.嘉定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联系方式: 699891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6:30
17.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地址: 徐汇区/ 等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联系方式: 962110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18.闵行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闵行区/莘建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 3412084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
19.金山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金山区/石化蒙源路110号
联系方式: 37990110*6529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00;14:00-16:30
办理时限及收费
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10元/证。
办理时限:
1、更改户主、籍贯、出生地或其他户口登记项目的,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办理。
2、更改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的,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上报分(县)局,分(县)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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