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变更操作指南!户口变更条件

来源:上海户口网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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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条件

上海户口变更包括姓名变更,婚姻状态变更等,需要到居住地户籍管理科进行变更操作

 

 

上海户口变更办理条件

需要更改以下内容的上海市居民

更改姓名

更改性别

更改民族

更改出生日期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改出生地

更改其他户口登记项目

 

上海户口变更办理材料

上海市户籍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证 明 材 料 材 料 说 明
更改姓名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未满18周岁居民申请变更姓名的,须提供:
1、生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2、与生父母的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居民户口簿》等)
3、生父母共同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或有其生父母达成一致意见,民政部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公证等法律文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姓名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1、因父母离婚、再婚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离婚证》或《结婚证》
2、因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收养证明
3、因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单位(学校)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重名情况证明及职工(学生)名册(须注明公民身份证号)
4、因出家、还俗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加盖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印章的《佛教教职人员办理姓名变更证明》
5、因归宗原因申请更改姓氏的,须提供祖父等父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能反映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6、未满18周岁居民,因父或母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申请更改姓名的,须提交父或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有效判决书
更改性别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更改民族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区、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更改民族证明
更改出生日期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干部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应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日期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加盖单位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4、单位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书 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更改 公民身份证号码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公民身份号码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更改户主 1、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填写的《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1、集体户变更户主,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2、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死亡,须全体户内人员联合签名的同意更改户主的申请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签名)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变更户主除外)
3、房屋有效权证 “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4、更改后的户主与户内人员关系凭证 能明确反映的不需提供
更改籍贯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籍贯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1、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及与父亲的关系证明
2、行政区划调整证明
3、申请更改为台湾籍的,区(县)台办同意更改台湾籍的书面意见
更改出生地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地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行政区划调整证明
更改其他户口登记项目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相关项目变更依据的证明材料 1、更改文化程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境外颁发的证书需提供翻译件);
2、更改婚姻状况的,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丧偶的需提供一方死亡证明;
3、更改服务处所和职业的,须提供《工作证》、单位证明,无业的需提供《就失业证》或《劳动手册》或《退休证》等;
4、更改本市(县)其他住址的,须提供有效房屋权证或实际居住凭证等。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办理或与事实不符的,户口登记项目一律恢复原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上海户口变更办理流程

上海居民户口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常住户口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

2、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常住户口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

2、申请材料不齐全;

3、申请人在户口申报事项中有违背事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批准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批准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出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

2、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上海户口变更办理地点

上海市派出所地址及电话一览  

1.徐汇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徐汇区/番禹路865号

联系方式: 2303713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2.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

地址: 黄浦区/福州路185号

联系方式: 2202392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3.闸北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闸北区/天目中路578号二楼

联系方式: 2204055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4.长宁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长宁区/威宁路201号接待大厅

联系方式: 2303919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5.静安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静安区/胶州路415号

联系方式: 2217765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6.虹口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虹口区/大连路839弄2号3楼

联系方式: 2303256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7.黄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黄浦区/河南南路660号

联系方式: 2303427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8.杨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杨浦区/平凉路2057号

联系方式: 2217061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9.浦东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边境证、准迁证)、

浦东新区云山路1500号(户口咨询)

联系方式: 合欢路22045072、云山路22045660

办理时间:

合欢路: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云山路: 周四9:15-11:30;14:00-16:00

 

10.松江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联系方式: 2406671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1.宝山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宝山区/铁通路516号(准迁证、边境证)、

宝山区克山路199号(户口咨询)

联系方式: 铁通路:56604991;克山路:28950083

办理时间:

铁通路:周一至周六8:30-11:00,13:30-17:00;

克山路:每周二、四8:30-11:30

 

12.青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联系方式: 6971419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00

 

13.崇明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2楼

联系方式: 3936005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00-17:00

 

14.奉贤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奉贤区/解放东路58号(临时居民身份证、边境证)、

八字桥路676号(户口咨询、准迁证)

联系方式: 33611510

办理时间: 解放东路:周一至周五8:30-11:30;

八字桥路:周一至周五13:30-17:00

 

15.普陀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普陀区/大渡河路1913号

联系方式: 2204952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6.嘉定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联系方式: 699891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6:30

 

17.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地址: 徐汇区/ 等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联系方式: 962110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18.闵行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闵行区/莘建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 3412084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

 

19.金山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金山区/石化蒙源路110号

联系方式: 37990110*6529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00;14:00-16:30

 

办理时限及收费

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10元/证。

 

办理时限:

1、更改户主、籍贯、出生地或其他户口登记项目的,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办理。

2、更改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的,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上报分(县)局,分(县)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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