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外地人员在上海都是缴纳企业职工社保,相当大一部分是自有职业或者个体户形式,那么外地人在上海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吗?缴纳标准是什么?
落户条件不清楚?一查就知道!上海落户条件自测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2023年5月1日起,均可以在本市参保。
也就是说,从今年5月1日开始,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本市按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22年10月起,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24%和11%。
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条件的,月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缴费年限不满15年,待遇领取地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确定在本市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提交成功